朝阳保险:
谁能提供:新劳函字[1995]4号;新劳社函字[2004]364号
1、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《关于实施〈工伤保险条例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劳社部函〔2004〕256号)条例第十四条规定“上下班途中,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”。这里“上下班途中”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,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。
2、执行日期:1995-4-22 广州市劳动局:你局“《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》有关问题的请示”(穗劳函字〔1995〕第023号)收悉。
3、正确理解文件,公开回答如下:国劳办发【1994】376号和国劳办发【1995】104号文件相继四个月发出,是两个统一的文件,缺一不可。国劳办发【1994】376号阐明国家的一贯政策,此政策不可否定和改变,在没有该文件之前,党和国家的政策也一贯如此。
4、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“法定退休年龄”涵义的复函》(劳社厅函[2001]125号)规定: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,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,即:男年满60周岁,女工人年满50周岁,女干部年满55周岁。
5、年12月31日以前(即建立个人账户以前)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,在统一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。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组成:(1)基础养老保险金: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%。(2)个人账户养老金: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个月。